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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诈骗手法日益新 遇事务必要留心

时间:2023-09-27 阅读:1550次

一、案例简介

F女士是一名从业多年的保险代理人,为提升专业技能在某培训平台上购买了一套网课。有一天,F女士收到一封信件,寄件人自称是该培训平台的客服人员,并说明来意:近期平台经营不善接近破产,建议F女士在其指导下操作退课退费,并随信附上联系方式。

F女士此前曾多次在该平台进行网课学习,从未听说平台即将倒闭的消息,遂登录官网找到官方客服热线并致电咨询,客服人员表示平台经营正常,不存在所谓经营不善的问题,也并没有开展退课退费业务。

客服人员提醒F女士近期网络诈骗繁多,常有不法分子冒充平台工作人员给客户寄送信件,以经营不善退费为由引诱客户进群下载第三方应用软件,套取客户个人信息,诱导客户转账,最终达成骗取钱财的目的。客服人员建议F女士谨慎对待,必要时报警处理。

二、案例分析

随着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线上学习培训已成为公众提升自我的重要途径,许多不法分子也瞄准这一领域实施诈骗行为。他们利用互联网信息不对称、消费者轻信他人的特点,进行了花样繁多的诈骗编造虚假信息,引诱消费者掉入陷阱,造成财产损失。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本案中,F女士为金融保险机构从业人员,自身有一定的防诈骗知识,因此在面对不法分子冒充平台工作人员,并未轻信对方,而是咨询正规平台的热线电话,确认对方为诈骗分子,维护了个人的财产安全。若是发现了自己个人信息被盗卖的情况,建议尽快通过报警处理。

三、消费风险提示

小编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

1.近期许多不法分子打着培训平台经营不善的旗号,谎称协助消费者退课退款,借机盗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并诱骗消费者向陌生账户转账,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广大消费者务必警惕新型网络诈骗,不向陌生人提供个人信息,不向陌生账户转账汇款;

2.不要加入陌生的QQ群、微信群,不要点击陌生的链接,不要下载未经认证的APP,否则很容易造成个人信息泄露,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3.不法分子的最终目的是骗取钱财,近年来不法分子往往会先给予消费者一点小利益,使消费者放下戒备,其趁机一步一步引诱消费者,直至消费者转账汇款。如在沟通中对方要求转账、汇款、提供账户密码等涉及财产安全的行为,请务必保持敏感,提高警惕,远离诱惑,保护自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