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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治乡村重和谐 法治视角论调解

时间:2024-08-29 阅读:3063次

为持续筑牢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乡村与社区基础,以我校法学生的青春力量赋能人民调解活动的开展实施,7月18日至7月21日,浙江农林大学“数智乡村东风起,法治蝶变焕新颜” 暑期社会实践团前往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浙江海威特律师事务所、浙江天晟律师事务所走访座谈。通过与富有调解经验的法官、律师等法律工作人员交流,实践团队了解目前人民调解面临的问题,并获取有关此后社会实践开展的建设性建议。

7月18日,实践团队对临安区人民法院的两名法官进行了访谈。团队了解到,当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事件大多来源于法院委派,乡村、社区的人民调解委员往往在调解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调解效率较低、当事人对于调解结果的满意度有待提升、调解过程记录不完善导致对后续司法活动产生影响等。因此,法官特别强调“共享法庭”的建设性作用。

同时,法官认为调解过程中需重点关注未成年人、妇女等弱势群体,建议高校法学生在深入掌握《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础上积极与未成年人沟通交流,获取并关注其内心想法,从而促成纠纷调解。

7月19日,实践成员在浙江海威特律师事务所就人民调解有关事项进行线下专访。律师表示,在乡村、社区等“熟人社会”中,调解是解决纠纷最有利的途径,有助于建设乡风文明、和谐友好的生活环境。

在问及法学生群体辅助帮助人民调解是否可行时,律师回答:各地人民调解委员会都有法官进行针对性的指导,但对于一些简单的法律问题,法学生可以利用专业知识为人民调解员提供帮助。

7月21日,实践团队在浙江天晟律师事务所开展座谈交流。律师认为,法学生可以通过搜集整理适用法律法规、讲解相关法律、提供法律问题检索报告、对已发现问题进行分享等方式为人民调解注入青春力量,从而提升调解效率并促使调解的顺利进行。

这两日的调研活动不仅增强了实践团成员对于人民调解的认知,也为实践团成员今后的实践活动指明了方向。实践团成员表示,今后必定会尽自己所能为乡村治理尽一份力,通过提升人民调解的效率与当事人满意度,共同促进建设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法治乡村、社区。

文/浙江农林大学“数智乡村东风起,法治蝶变焕新颜” 暑期社会实践团